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也就是说,护士证过期没注册的,只需要重新申请注册就能拿回护士证。以下是所需材料,可参考: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劳动合同)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二张
8、医疗卫生机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出具的接受3个月以上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