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起,南京市五险缴费比例具体如下:一、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个体工商户雇主为12%)、失业保险为2%、戚大医疗保险大乱为9%、工伤保险差别费率为0.5—1.2%、生育保险为0.8%;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为1%、医疗保险为2%。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江苏省2010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505元,以此为依据,确定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去年滚仔档度的1794元提高到2025元,上限则提高到10126元。新社保缴费基数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