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无息贷款的条件 :
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固定住所和营业场所证明。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资金证明。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4、结算账户。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5、贷款担保。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6、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业者如果想申请,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目前,是由个人先付利息,然后财政补贴,还是财政预付利息,相关方案还没有确定,不过财政贴息是肯定的。
每个银行无息贷款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不过以上几条是需要满足的,然后手续也会比较多,大家在贷款前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以免来回跑浪费时间。
扩展资料:
政策扶持
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由各级财政全额贴息。
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条件,方可申请: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纪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扩散和蔓延的影响,我国今年的经济状况不断下滑,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尤其是农民就业困难加剧、部分农民工返乡回流,会对农民就业增收带来不利影响。为了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国家出台的鼓励返乡农民工的优惠政策。
一、贷款范围及对象
在重庆市内从事非农业性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重庆籍农民工(含返乡创业人员、劳务经纪人下同);招用了重庆籍农民工比例达30%以上(与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均可按有关规定由个人、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贷款的基本条件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年龄男性在60周岁以内、女性在55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原则上应经过创业培训、具备一定创业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其从事的经营项目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
三、办理程序
进城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凭工商、税务、公安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属的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返乡创业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外出打工证明,劳务经纪人还需提供经纪人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进城自主创业的农民工个人、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的流动资金。
四、贴息方式
农民工个人、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按期付息还本后,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五、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奖励和还贷付息、担保、抵(质)押方式以及贷款的审核、管理等均按照原重庆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再就业小额贷款实施办法》(渝再就办〔2004〕2号)文件执行。
六、本办法自2008年1月开始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