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捷信三万块,半年没还了,最终结果会怎样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裁定,一般是不会判刑的,但是如果法院裁定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会追加刑事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欠钱不还,会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限制高消费。
听说欠钱不还不准乘飞机,一“老赖”主动打电话到法院要求还钱。昨天,正在外地的这名“老赖”,委托家人到法院还了欠款。
近日,六合法院执行局接到一男子电话,说他欠下6万元一直没还,没想到因此上了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买机票回家。他想马上还钱,并希望尽快将他从黑名单上“除名”。
据介绍,打电话的男子是当地人李洋(化名),几年前为了做生意跟朋友王东(化名)借了6万元,但这笔钱迟迟没还。王东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判令李洋在规定时间内还本付息。判决生效后,李洋仍不还钱,王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李洋称自己一直在陕西做生意,没时间回南京。
几天前,李洋有急事要赶回家,买机票时才突然发现,自己因为欠债不还,已经被列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的“黑名单”,不准高消费,包括乘飞机。这下李洋急了,赶紧给法院打电话,要求还钱。(通讯员 陆言 记者 张源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