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4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你的情况符合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你可以申请换发护照。其条文如下: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一)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去的时候要把情况向人家讲清楚,把那边要求护照有效期大于两年的材料带着,那就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