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是房地产开发最基础和初开始的工作流程。
一、土地证是简称,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部门是当地国有土地资源局。
申办单位经当地规划部门审批通过某项目备案审批,在办理完环保预审、土地预审等手续后,即可以备案项目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落实项目土地指标,经土地招拍挂后,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支付约定土地出让金后即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证机关为当地城乡规划部门。
在取得土地证后,项目单位向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规定,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立项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等资料,按规定流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部门为当地城乡规划部门。
在备案项目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以及总平面图批复后,并取得土地证后,可按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规定流程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扩展资料:
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逾期失效。在备案文件逾期后,如项目仍需建设,应重新办理项目备案手续。此有效期为项目开工时间,不是竣工时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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