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发,但是面临诸多问题。
在南极矿物开采问题上还隐藏着一个政治因素,也就是说,南极的政治态势会助长对南极资源的勘探和开发,而不是象常人所说,“经济”是决定因素。某些国家将勘探和开发南极资源作为加强其在南极政治地位的手段,它们不会等到经济上获利而进行采矿或石油钻探活动。另一方面,某些资源魔乏国,士口日本,希望得到其所需的石油和其他资源供给的保证,也对南极资源怀着极大的兴趣。无论是确保供给还是加强领土要求,都将促进有关政府对其财团或公司在南极开采资源给予财政补贴。从这个意义上看,南极资源开发的政治因素会压倒经济因素。
从南极探险与发现时代开始,就潜在着对南极洲的领土主权要求危机。1908一1947年间,先后有英国、新西竺、澳大利亚、法国、智利、娜威、阿根廷等7个国家正式宣布对部分南极洲的领土主权要求。而美国和前苏联则再三声明其保留对南极有领土主权要求的依据和权利。从而使这块万年冰封的平静大陆笼罩在七国南极领土主权要求治争端与疆域瓜分的阴影,成为国际南极事务中的焦点和棘手间题。
为确定南极洲的政治前景和试图解决其领土主权要求问题,1959年12月1日.山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智利、法国、日本、新西竺、娜威、南非、前苏联、英国和美国等12个国家在华盛顿签署了《南极条约》并于1961年6月23日开始生效(有效期30年)。 《南极条约》的主要宗旨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南极应永远专为和平日的而使用.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和对象,“冻结”南极洲领土主权要求,倡导科学研究与合作。1991年,《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作出决定,《南极条约》的有效期无限延长。自《南极条约》生效至今,签署南极条约的共有 46 个国家,其中 28 国在南极有实质性科学研究活动,为南极条约协商国,每年举行一次协商国会议。无科考贡献的签约国 1983 年以后可以列席年度例会但无表决权。
近些年来,《南极条约》体系又取得了新的进展:对南极洲领土主权和资源开发问题达成了继续搁置50年的共识,在1991年促成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签订(1998年正式生效)。这些新进展和面貌,对在21世纪中,人们以新的观念和视角来探究南极洲政治前景问题赢得了时间、新的机遇与挑战、看到了南极应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的新希望。
但是由于受到了来自于1991年签定的《议定书》的严峻挑战,宣布了南极矿源活动被禁止50年.就是说,刚签定而墨迹未千的《矿源公约》也将被“冻结”半个世纪。所以,未来南极矿产开发和归属问题还有待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