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教练证取消了吗

2020-06-08 社会 115阅读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文),其中第113项提出取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决定》。
200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此外,对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的年龄、学历、和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应该来说,这对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有教练员问,现在为什么要取消实行了将近10年的教练员证制度?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新闻给出了答案:本次取消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有65项;依据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有87项,涉及33个部门。这些取消的事项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投资、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等相关的审批事项有87项。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缩短投资审批周期、减少环节,给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多数由省、市、县三级实施,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推动地方开展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首先,教练员证将不再值钱。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将成为一个历史文物,教练员证不再是一个稀缺的资源,将来教练员只能靠本事吃饭,靠优质的教学服务水平立足。
其次,新教练员进入行业将更为容易。意味着将有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教练员队伍,加速这个队伍的新陈代谢,提升整个队伍的层次。
再次,教练员的竞争上岗将更激烈。随着教练员证的取消,驾校招聘新教练员的空间余地将更大、更灵活,驾校对教练员的管理将更严格。取消了教练员证,相当于给驾校赋予了更多的自主经营权,做的不好的教练员、吃拿卡要的教练员将很可能被最先淘汰。
当然,因为教练员工作事关公共交通安全,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主管部门还将坚持“放管结合”,对教练员的管理力度不放松、主体责任不降低。国发〔2016〕9号文还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做好跟踪督导工作。教练员证的后续衔接政策,请大家关注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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