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的储存寿命与储存时间和储存的环境温度的关系是:随着储存时间的增加,蓄电池可供实际利用的容量下降,储存环境温度越高,容量下降越明显。
对于长期储存的电池,视其容量变化情况可分别处理:
1、实际容量大于等于80%设计容量:不需要补充充电;
2、实际容量等于60-80%设计容量:使用前要补充充电,此时补充充电可帮助恢复原有容量;
3、实际容量小于等于60%设计容量:在此情况下,补充充电很可能已无法恢复原有容量,所以应严禁蓄电池在此种情况下储存。
为了保证蓄电池总是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于长期搁置不用的蓄电池,必须每隔一定时间重新放电充电一次,以达到激活的目的,恢复电池原有的容量.针对储存环境温度的不同,建议补充充电的时间间隔是:
储存温度小于等于20摄氏度,每隔6个月补充充电一次;
储存温度20-30摄氏度,每隔3个月补充充电一次;
储存温度大于等于30摄氏度,不要储存,应改善储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