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标准:
1、一般救助:针对家庭贫困的普通癫痫和脑瘫病住院患者,每人救助1500元,需提交村委会以上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2、重症救助:针对久治不愈、家庭贫困的重症癫痫病和脑瘫住院患者,每人救助3000元,需提交村委会以上行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以往的看病资料
3、特殊救助:针对久治不愈、家庭特别贫困的重症癫痫和脑瘫住院患者,每人救助5000元,需提交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以往的看病资料
4、特定救助:根据捐赠方的意愿,结合患者病情的贫困程度,由项目办公室提出特殊患者的救助方案,省慈善协会审定后给予上限为10000元的救助。
5、其它救助:针对家庭贫困的其它脑病住院患者,每人救助500元,需提交村委会以上行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