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防建设。
人防建设主要包括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聘请专业保安人员、安全协管员,以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教工治安联防队、护校队、应急队等。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学校应视情况建立保卫处(科、室),配备处(科、室)领导及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内部治安保卫等工作。保安人员、安全协管员是校园治安巡逻守护的主要力量。学校保安人员、安全协管员需经当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保安人员和安全协管员上岗执勤时,要统一着装,佩戴保安标识和器械。
(二)物防建设。
物防建设主要包括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安装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加固、加高校园围墙,在校园内设置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学校为保安人员装备必要的执勤、防护、抓捕等器械。公路沿线学校,在学校门口的公路设置提示牌、减速带、斑马线、限速标识、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识。
(三)技防建设。
技防建设主要包括在校门、学生公寓、教工住宅、财务室、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仓库、操场、楼道、重要出入口、周边复杂路段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防盗报警、消防报警、呼叫求助、门禁对讲以及其它电子管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