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暂住证”升级为“居住证”。现场受理审核通过后,15日后发放《居住证》,因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对于初次申请办理居住证是免费办理的,只有对于居住证丢失或者损坏才需要按照当地相关文件缴纳工本费。
拓展资料
北京市居住证旧称北京市暂住证,并不等同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获得北京居住证的人在部分情况下可以获得等同于京籍念谈的资源和条件。
2016年8月1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意味着“暂哪高扰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 2016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届时“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同时有合法稳定就业李旦、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即可申请。
持证人不仅将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等,居住证还将成为参与北京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11月30日后可实现居住证网上登记和申报。另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居住证无需自己申办,将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发放。
北京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北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参考资料:北京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