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部分省区有优惠政策,规定可以优先选择本校专业。
《兵役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部分省区推出优惠政策,规定高校新生入伍后可以保留学籍。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可优先选择专业。参军入伍的高职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