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纳税人可以申请开支扣税,条件如下:
1、 开支是必须的;2、在赚取收入的过程中产生的;3、开支并不属于私用、私人或资本性质的。
税例规定开支要完全地符合以上条件,香港税局会按实际情况接受,将开支分摊为可扣税和不可扣税两部分。
如果雇主发给雇员的收入,纳税人可申请将获得的金额不计算进纳税收入内。如果纳税人是营业员,他可申请佣金、应酬费及交通费等开支扣税,一般来说,税局会按不同行业订出一个扣税额的上限,约为收入的百分之十,如果纳税人不同意这个限额,他必须提出支出细节及单据证明他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