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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50%+面试成绩×50%; 公安机关等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成绩×40%; 从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公务员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遴选选调生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3 0%+面试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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