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关于新入职员工何时上保险的规定?
虽说劳动合同可于入职前签订、但实际生效日为入厂日,而劳动合同之必要条款有社保项目,虽说劳动合同至迟可于入厂一个月内签订即可,但此一个月内劳资双方仍有「事实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仍须由企业买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它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它事项。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