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编导类专业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文学(创意策划)、戏剧影视文学(剧作)录取规则: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100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100。
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导演)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