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不要钱。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十一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扩展资料: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5.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6.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办理时限
身份证补办时限:6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补办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