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在网站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1: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小客车的过户(转出、注销)证明。
A: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B: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个人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逾期未完成申请并获得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