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档案一直在教育局,工作5年了,现在考入事业单位,这5年的该怎么补上?
首先职称评定只涉及到你代课的两年,工龄如果是连续的(即你换单位的时间是连续的,中间的没有工作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是可以选工龄的。你可以到你辞职的单位出一份证明,证明你从何时~何时(年、月)在该单位工作,社保的账户名称和号码是什么;再到代课的学校出具证明,证明你从何时~何时在该学校任代课教师。然后自己把缺失未缴的那三年的社保金补缴后,就可以延续你的社保和工龄(具体事宜可以向你考上的市或区教育局人事处详细询问)。至于职称评审要看具体的条件限制,不好说,因为各地并不一样。谢谢采纳满意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