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统制,宋朝官名。南宋高宗时期,置御营司,以大臣为都统制管辖诸将,作为常设官名。权任在安抚使之上。都统制下面有副都统制,再下面有统制和统领。
北宋出兵作战时,常与诸将中选拔一人为都统制总管诸军,系临时派遣,并非官名,兵罢即省。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置御营司,以大臣为都统制管辖诸将,方为常设官名。
南宋高宗时期,置御营司,以大臣为都统制管辖诸将,作为常设官名,权任在安抚使之上。
后设置渐多,绍兴十一年(1141年)收诸大将兵权,以其部将为御前统领官,官品高者为御前诸军都统制,仍驻原地,军额上加以屯驻州名,都统制下面有副都统制,再下面有统制和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