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度是矢量。它的方向是物体速度变化(量)的方向,与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在数学中,矢量也常称为向量,即有方向的量。并采用更为抽象的矢量空间(也称为线性空间)来定义。
加速度(acceleration)表征单位时间内速度改变程度的矢量。一般情况下,加速度是个瞬时概念。
扩展资料
加速度注意事项:
1、当物体的加速度保持大小不变时,物体就做匀变速运动。如自由落体运动、平抛运动等。
当物体的加速度方向与大小在同一直线上时,物体就做匀变速直线运动。如竖直上抛运动。
2、加速度可由速度的变化和时间来计算,但决定加速度的因素是物体所受合力F和物体的质量M。
3、加速度与速度无必然联系,加速度很大时,速度可以很小;速度很大时,加速度也可以很小。例如:炮弹在发射的瞬间,速度为0,加速度非常大;以高速直线匀速行驶的赛车,速度很大,但是由于是匀速行驶,速度的变化量是零,因此它的加速度为零。
4、加速度为零时,物体静止或做匀速直线运动(相对于同一参考系)。任何复杂的运动都可以看作是无数的匀速直线运动和匀加速运动的合成。
5、加速度因参考系(参照物)选取的不同而不同,一般取地面为参考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