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2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由于三大类标准内容过多,且各分项在网上均能查阅,故此处只列举施工总承包类的标准。其他见参考文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