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7.应聘人员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2019年6月30日。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他的要求在岗位表上面会有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