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第五个烈士纪念日。
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是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的,但是相关研究论证工作早在2005年就开始了,可谓“十年磨一剑”,2008年,媒体就“设立烈士纪念日”的问题征求网民意见,获得广泛支持。
烈士纪念日,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许多国家有自己法定的烈士纪念日,每年这些国家都要在本国法定纪念日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纪念本国英雄。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将每年9月30日定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2018年9月30日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同首都各界群众代表一起,在天安门广场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