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但是有以下注意事项:
1、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需是在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限和签发机关。
3、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
5、临时居民身份片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6、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黑白照片。
3、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扩展资料:
2005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
可委托其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临时身份证时应提交以下所列资料:
1、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
2、委托声明书;
3、受托声明书;
4、委托人居民户口簿;
5、受托人居民身份证。请亲属在委托声明书与受托声明书的原件上填写完毕并按上手印后,到派出办理临时身份证。
推出新政
江苏省从2019年1月1日起,江苏省将扩大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设区市范围内,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全市通办;本省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全省通办,不受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
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面受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行户籍地、居住地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分级审批,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一站办、一次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