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治愈后高考哪些志愿不能填

2020-09-13 健康养生 377阅读

1、政策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重大疾病可不予录取的情形中规定“患有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的,学校可不予录取。”但是恶性肿瘤治愈的并不在其中,也就是没限制,可正常填报。

2、体检结论。高考前会组织体检,对于有限报情形的,医生会在体检结论中明确指出。若体检结论为正常,那就对高考志愿没影响,均可填。

参考文件: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