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的省控断面占82.4%,同比上升5.0%;劣V类断面全面消除。”6月4日,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卢春中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2017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下称《公报》)。
从《公报》来看,2017年浙江省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其中,治水治气工作在过去一年中强势推进,成效显著。
浙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在水环境治理方面,2017年浙江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落实“水十条”目标任务,以中央环保督政为契机,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实施《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钱塘江水环境治理2017年工作计划》等文件,完成地方重点特色行业企业整治636家,完成率为127.2%。
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2017年,浙江完成了该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大力推进千岛湖、东钱湖、长潭水库等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据《公报》数据显示,2017年浙江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2个,个数达标率为93.4%,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等10市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个数达标率为100%。
“以上几个数据的提升,都是反映一个地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指标。”卢春中表示,除了水环境外,大气问题不仅是社会关心的热点,也是浙江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
对此,浙江省通过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强化城市烟尘废气整治、加强农村废气污染控制等举措,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十条”任务全面收官。
《公报》数据显示,2017年浙江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好于去年。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2.7%;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舟山、台州和丽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虽然2017年浙江环保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环境保护仍任重道远。对此,卢春中表示,接下来浙江在治气方面将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的创建,实施挂图统筹;在治水方面,2018年浙江将由治标向治本转变,建立“0直排区”,做到晴天不排水,雨天不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