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残值率一般为5%。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扩展资料: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
(3)生产经营用的工具、器具、家具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4)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
(5)电子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计净残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