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准备好首次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身份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并选择学生在线服务,在线填写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表》。
2、提交《续贷声明》,等待学校老师审核通过。注: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可现场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通过。
3、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由借款学生本人或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签字。注:无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4、《续贷申请》审核通过后,借款学生或申请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任意一方签字的《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温馨提示:续贷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相关信息。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