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但b超没看到孕囊,阴超看到了,可不可以做人流

2020-04-27 母婴育儿 118阅读
胎儿还没有出生时就是一个人。但我们对待胎儿的态度却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我们在胎教时教导父母从刚刚怀孕时起就给予腹中的孩子教育,而另一方面差两天出生的孩子就轻而易举地堕下来。此外,堕胎等于将自己亲儿女杀害,胎儿怨气太重,会成为怨亲债主,后会找机会来报复还会造成事业不顺,生意不顺,诸事不顺。因胎儿怨气会形成一系列逆境而来。堕胎会造成身体变差,有的人多次堕胎后,甚至身体差至极点。人生的幸福,是必须经过多方面的努力而得来的。而失去幸福,往往是一点看似小小微细的事,就影响幸福损折。
由于堕胎有此大伤害,若不想要生育小孩子,可避之。大家切记不要堕胎。
对于胎儿的生命权。西方有一种支持者不在少数的观点是:胎儿虽在母体之中,然而却是独立的一部分。因为孩子的基因与母亲完全不同。基因学的研究表明,卵子一经精子穿透而受精,就形成了23对染色体,孩子的性别、高矮、体型、肤色、头发、眼睛、个性、智力,都已经决定了。当我们得知神识在怀孕之前就已经存在,而生命在怀孕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我们对于胎儿,不仅要对成年人一样尊重,并且还要比婴儿更加照顾,因为他在母亲的子宫里悄悄生长的时候,其感受十分辛苦。如果我们此时还要因为各种理由再杀掉他们,胎儿所感受的痛苦,无异于在地狱的煎熬中再雪上加霜!
公开进行的堕胎手术的主要原因来自经济的考量。在一个把人看作生产力的第一因素的意识形态中,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堕胎,本来已经很奇怪了。堕胎剥夺了一些人参与建设与享受未来的权力,而这些被剥夺了权力的人们没有机会表达自己对生命的热爱,没有机会表现自己对未来作贡献的决心,没有机会讨价还价。他们没有机会阻止父母对他们的杀害,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弱的弱者。出于经济的考虑,为了钱财的原因,杀死不能自卫的弱者,剥夺他们生存的机会,剥夺他们分享资源的机会,从我们迄今依然愿意遵守的道德价值来看,是最卑鄙、最无耻、最值得谴责、最要受到严厉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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