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庆为例,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的配偶,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共同参与贷款,配偶参贷后视同为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或职工夫妻任一方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再次购房时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规定
一、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统一按所购房屋价值的80%执行。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参贷后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的1.5倍。
二、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负债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还款到期最后时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