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最高(指改革开放以来)为:1美元对人民币7.4692元,突破了7.47关口,时间是2007年10月31日。
自1949年至1978年,人民币汇率兑美元汇率长期被维持在2.75至1.50之间(¥/1US$,下同)。自1979年开始,人民币逐步贬值,至1994年,人民币最低跌至8.62(跌幅为83%),后来被稳定在8.27,一直到2005年7月。
人民币大幅贬值推动国际资金涌入中国,盘活了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让中国经济得以迅速发展起来。
扩展资料
外汇汇率有两种标价方法:
1、直接标价法(Direct Quotation)(参考“应付标价法”)又称价格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1,100,1000等)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折合多少单位的该国货币。就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所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叫应付标价法。
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日元、瑞士法郎、加元等均为直接标价法,如日元119.05即一美元兑119.05日元。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
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
2、间接标价法(IndirectQuotation)(参考“应收标价法”)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该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0.9705即一欧元兑0.9705美元。
3、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所表示的汇率涨跌的含义正好相反,所以在引用某种货币的汇率和说明其汇率高低涨跌时,必须明确采用哪种标价方法,以免混淆。
4、美元标价法又称纽约标价法
美元标价法又称纽约标价法是指在纽约国际金融市场上,除对英镑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外国货币用间接标价法的标价方法。美元标价法由美国在1978年9月1日制定并执行,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行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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