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扩大了资产减值会计核算的范围‚明确了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加强了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披露规范‚为我国企业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新制度的执行有利于挤出企业资产水分‚清除劣质资产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影响‚使会计报表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值得我们进行分析和加以解决。
第一‚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
我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只要资产发生减值‚即当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就予以
确认。
然而‚要合理确定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较大的难度。
究其原因‚一是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使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依据。二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后‚由于技术更新、市价下跌等原因‚会发生价值贬损‚对其确认和计量远远超出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认定‚甚至需要企业外部的专业评估机构参与才能认定。
这项工作不仅难度较大‚而且往往滞后于会计信息披露时间。三是应收款和对外投资的减值要
根据债务企业和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认定。这项工作就目前来说‚在我国还
很难做到。四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要逐项确认和计量(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虽然
是按比例提取‚但提取比例是在逐项分析可收回性的基础上确定的)。企业资产的种类繁多‚
要对成千上万种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逐一确认和计量‚难度太大。
第二‚计提被滥用。一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成了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新的手段。一些经
营状况恶化的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之机‚计提了巨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借以释放经营
压力‚为未来财务状况迅速好转进行盈余管理。上市公司利用计提准备操纵盈余的方式是‚
集中在某一年巨额计提准备‚造成当年巨亏‚来年可轻装上阵‚不提或少提准备‚为利润增长
埋下伏笔;往年先多提资产减值准备‚当年部分冲回‚以调控盈余;不计提或少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虚增利润。资产减值准备之所以被上市公司大肆用来操纵盈余‚其原因是‚由于《企业
会计制度》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只作了原则规定‚计提标准及比例则由企业根据情况
自行确定‚这在客观上为上市公司用此调节盈余提供了可能;由于实行连续两年亏损将ST处
理、三年连续亏损将暂停上市及退市的规定‚一些亏损公司便充分甚至过度利用会计政策‚
在亏损一年后的第二年往往会不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争取盈利避免被ST处理;
另一些三年连续亏损的公司则在最后一年大幅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希望借助这种“一次亏个够”的做法‚博取公司最终盈利的可能和恢复上市的机会。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在以前年度虚增了收入、隐瞒了费用‚从而形成了较严重的“资产泡沫”‚为了释放风险而计提巨额资产减值准
备‚对资产负债进行清理。二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成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逃废债务的手段。
在2002年年报中‚许多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应收款、借款担保等全额或大比例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殊‚
即使经过一年多的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仍占绝对控股地位‚公司治理的内
部人控制弊端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除此以外‚上市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欠款大比例计提坏账准
备‚也有内外勾结逃废债务的可能。三是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得不彻底。不同的行业、同
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在不同的资产项目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差别很大。
有的企业在某些资产项目上没有计提‚有的企业则进行全额计提。
这虽然是因为企业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但资产减值准则确实给企业留下了较大的职业判断空间‚为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利用减值政策提供了条件。
第三‚外部监管难度大。
一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公允性难以衡量。短期投资市价、存货可
变现净值、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应收款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
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
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依据相关的估计数据确定可变现净值‚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
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更具
有不确定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
二是资产减值准备再确认缺乏权威性。客观地讲‚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形态、使用价值
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
再确认缺乏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