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武威市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分别由区公安局管理,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2、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执勤补贴、加班补贴组成,并分级动态调整。其中: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8年度为1520元/人·月);执勤补贴按照550元/人·月标准发放;加班补贴参照人民警察超时加班补贴减半执行355元/人·月发放。
3、警务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
4、2018年武威市辅警招聘人员由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凉州区公安局组织,对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