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光缆可同其他通信光缆或电缆同沟敷设,
但不得重叠或
交叉,缆间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
10cm
。
5.2
光缆采用钢管保护时,应伸出路基两侧排水沟外
1m
,
光缆埋深距排水沟底应不小于
80cm
,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钢管内径应满足安装子管的要求,但应不小于
80cm
。
5.3
光缆线路穿越允许开挖路面的公路或乡村大道时,
应采
用砖或水泥盖板保护。
5.4
光缆线路通过村镇等动土可能性较大的地段时,
可采用
大长度塑料管、铺红砖或水泥盖板保护。
5.5
光缆穿越有疏泾和拓宽规划或挖泥可能的较小沟渠、
水
塘时,
应在光缆上方覆盖水泥盖板或水泥砂浆袋,
也可采取其他
保护光缆的措施。
5.6
光缆敷设在坡度大于
20
°,坡长大于
30m
的斜坡地段
宜采用“
S
”型敷设。若坡面上的光缆沟有受到水流冲刷的可能
时,应采用堵塞加固或分流等措施。在坡度大于
30
°的较长斜
坡地段敷设时,宜采用特殊结构(一般为钢丝铠装)光缆。
5.7
光缆穿越或沿靠山涧、溪流等易受水流冲刷的地段时,
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漫水坡、挡水墙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8
光缆在地形起伏比较大的地段(如山地、梯田、干沟等
处)敷设时,应满足规定的埋深和曲率半径要求。光缆沟应因地
制宜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证光缆安全。一般高差在
0.8
m
及以上时应加护坎或护坡保护。
5.9
光缆在桥上敷设时,
应考虑机械损伤、
振动和环境温度
的影响,并采取钢管或塑料管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5.10
直埋光缆线路应尽量避免雷暴严重地域的弧站树、杆
塔、
高耸建筑、
树林等。
易引雷目标无法避开时,
应采用消弧法、
避雷针等措施。光缆离电杆拉线较近时应穿放塑料管保护。
5.11
采用防雷线方式防止雷电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布防
单条或双条防雷线。
防雷线应布放在光缆上方
30cm
处,
双条防
雷线间应保持
10cm
的距离。
防雷线的连接处应采用重叠焊接方
式。
5.12
直埋光缆接头应安排在地势较高、较平坦和地质稳固
之处,应避开水塘、河渠、沟坎、道路等施工、维护不便或接头
有可能受到扰动的地点。
光缆接头坑一般应位于光缆路由前进方
向的右侧;
接头坑深度一般应符合光缆埋深度要求;
光缆接头盒
上方应采用水泥盖板或其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光缆预留的
盘留应整齐;监测电缆引出位置应尽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