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释放了哪些重要信号

2022-04-04 时事 108阅读
6月24日至7月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网络实名制将法定、授权官方在重大突发事件时可限制网络通信、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将被罚款等条款均纳入初审草案。日前,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5日。(2015年07月09日京华时报)
正在审议的《网络安全法(草案)》特别强调了网络实名制,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也就是说,“网络实名制”已从争论阶段进入到了立法阶段,网络世界亦不再是法外之地。
曾几何时,网络以其信息传递迅速、影响面广的独特优势,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也让人们在虚拟的世界中获得了一种高度自由的享受。但遗憾的是,网络因其具有“野马脱缰”般的不规范性,而为违法犯罪分子施展伎俩提供了舞台,导致网络侵权、网络诈骗、网络淫秽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增长趋势、花样翻新不断,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譬如“世界末日”的荒诞谣传,就使许许多多的人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隐患和冲击,而“管一管网络乱象”,则成为了诸多网民的心愿和呼声。
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性”。由于“匿名”,假银行网站骗取账号密码、黑客木马盗取虚拟财产、病毒入侵电脑肆意破坏;由于“匿名”,垃圾邮件满天飞舞、造谣谩骂肆无忌惮、欺诈诽谤无孔不入、负面信息层出不穷。针对此种乱象,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于2002年提出了“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的建议,发出了“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的言论。但不曾想,他的这番言论不仅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亦使“网络实名制”的争论由此开始且从未停息。而在“实名制只能是提倡,不能用立法来强制推行”的反对声音当中,就连李希光自己甚至也开始认为“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显而易见,《网络安全法(草案)》的出台绝非朝夕之功,而是长期酝酿、深思熟虑的结果。而通过立法推行网络实名制,不仅让“禁止网上匿名”变成了现实,而且还将突破法律上和技术上的拘囿,倒逼网民对自身的言行负责,把匿名化状态下的种种弊端荡涤一空。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网络实名制的正式推行,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等一系列网络犯罪必将会得到有效遏制,人与人在网络之间的联系也必将更加方便安全。
当然,要从根本上遏制利用网络造谣生事、欺诈诽谤等现象的发生,单纯依靠立法推行“网络实名制”还远远不够的。正是因为如此,授权官方在重大突发事件时可限制网络通信、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将被罚款等条款也均被纳入了初审草案。可以说,《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出台,将标志着我国较为完善的互联网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网络法治化进程将进一步提速。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