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周天子和诸侯之间是什么关系

2022-03-22 综合 122阅读

在西周时期,周天子与诸侯之间具有多重关系:

1、根据分封制,周王和诸侯的关系是君臣关系。周天子授予诸侯土地和土地上的百姓,即授民授疆土;诸侯承担相应的义务:定期朝觐、派兵随周天子作战、定期上供等。

2、根据宗法制,周王和同姓诸侯是大宗和小宗的关系。周天子与诸侯的关系很亲近,分封的对象是同姓亲族是主体,还有功臣姻亲、被商灭掉的古国等。

3、周王和诸侯的关系是等级从属关系。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通过分封,确立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这样,周天子与诸侯就有了等级关系,并通过礼乐制度加以巩固。

周武王灭商以后,把中央王朝直接控制区以外的这块广大土地进行了分封。这些被分封的诸侯,对周王室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对卿大夫来说,则成为“大宗”。大宗是世代相传,“百世不迁”的。

据《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载,当时共封“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成王时周公又进一步把文王、武王的儿子和他自己的后人分封在全国各地。宗法血缘关系把诸侯和周天子紧密地纽结在一起,使这些“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这种分封制度虽然在商代已开了先例,但当时被分封的边鄙诸侯与商王朝并无亲戚关系,所以时服时叛,而西周把分封制与宗法制结合起来,不仅巩固了中央政权,也加强了对广大被征服地区的控制。

扩展资料:

封建制度(Feudalism),简称分封建或封建制,封建制度是以封建主占有土地,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而封建主则是由君主分封的,封建主有义务保卫君主。而君主也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封臣。

封建主对于农民或奴隶的基本形式是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土地所有者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夺。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属于众星捧月的社会结构。

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宣扬封建道德为主要内容。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基本的阶层是封建主和农民的矛盾,并且社会等级森严,在宗法制度的影响下维护了这个脆弱的社会关系,相对于中央集权时代的社会阶层可以互相转换有本质的区别。

在这个金字塔式的森严等级下农民(或农奴)生活贫困,无政治权利,他们与封建主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

随着社会的发展,铁器的使用增加了社会生产力,旧有的井田制度不再满足于社会发展的需求。私有田地开始出现,井田制度开始崩溃,旧有的社会体制开始解体,周王室的衰微,导致中央控制力量削弱,周朝的封臣的离心力开始产生。

他们不再将周王室放在眼里。随着思想的解放,觉醒的士大夫阶层开始走上历史舞台,周朝晚期的百家争鸣局面开始形成,而周朝的诸侯们为了在纷争中胜出,纷纷开始了各自对自身变革的探索百花齐放的百家争鸣局面也成为社会变革的助推力。

在春秋战国的战火洗礼下,借助法家思想的秦国首先先于其他六国完成了社会变革,并成功的统一中国,确立的皇帝制度。秦始皇成为中国中央集权社会的第一个皇帝。

从此,周朝维持800年的封建社会结束,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将新兴的郡县制度付诸实践,中国自秦朝后进入帝王时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封建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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