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可以扣押身份证。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任何组织处理公安部门以外都是无权扣压公民身份证的,若员工在单位入职以后,单位以任何理由拿了居民身份证而不归还(资料备案可以短时间上交单位)情况下,员工是可以直接到公安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报案的,单位没有扣压身份证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