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手续费。
《银行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代理境外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其手续费标准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4%。
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签定信用卡代理收单协议,其分润比率按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分别占商户所交手续费的37.5%和62.5%执行。
扩展资料:
《银行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七十条 银行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保理业务建立完整的前中后台管理流程,前中后台应当职责明晰并相对独立。可以对商业银行开办中间业务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作出特别限定。
第七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将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动态关注卖方或买方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风险信息,定期与卖方或买方对账,有效管控保理业务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