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套用别人的驾驶证视情况处罚如下:
一、仅使用他人驾照,按无证处罚:
1、罚款200-2000元;
2、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扣留机动车。
二、对他人驾驶证进行变造
1、罚款2000-5000元;
2、处15日以下拘留;
3、扣留机动车;
4、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