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莫言。2011年莫言凭借小说《蛙》获得茅盾文学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高密,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春夜雨霏霏》,1984年因《透明的红萝卜》而一举成名。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引起文坛极大轰动。1987年担任电影《红高粱》编剧,该片获得了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
莫言因一系列乡土作品充满“怀乡”“怨乡”的复杂情感,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据不完全统计,莫言的作品至少已经被翻译成40种语言。
扩展资料:
莫言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
2000年3月,莫言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发表演讲《福克纳大叔,你好吗?》说:“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尤其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
正是受到福克纳的启示,莫言将“高密东北乡”写到了稿纸上,莫言表示:“我也下决心要写我的故乡那块像邮票那样大的地方。”于是从1985年《白狗秋千架》开始,莫言高举起了‘高密东北乡’的大旗,如同一个草莽英雄现世,创建了自己的文学王国。
正如托马斯·哈代笔下的英格兰南部的“威塞克斯”地方,或加西亚·马尔克斯所描写的南美乡镇马孔多。通过对自己故乡的生活方式和一般生活状况的描写,传达了某种带普遍性的人性内容和人类生存状况,将一般的乡情描写转化为对人的“生存”的领悟和发现。
这样就使得莫言的作品超越了一般“乡土文学”的狭隘性和局限性,而达到了人的普遍性存在的高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