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领域发展规划和目标;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处理商务领域的突发事件及有关重大问 题;对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开放型经济改革发展战略进行探索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二)负责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产业创新发展;拟订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推动老字号保护和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拍卖、典当、二手车、成品油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三)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协调城市商业网点和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布局,组织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城市菜篮子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保障市场蔬菜、副食品供应。(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相关工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履行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相关工作。(六)负责有关现代服务业的促进发展工作;协调跟踪全市有关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招商;牵头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务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激励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会展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促进会展业有序发展;拟订并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扩大电子商务交易,拓展电子商务服务。(七)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加工贸易、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总量计划;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和科技兴贸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八)负责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业发展和服务出口的政策和战略规划;推动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涉外知识产权、技术进出口相关工作。(九)指导协调涉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参与产业损害调查;受委托依法对全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并提出意见;承办市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十)负责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和指导性意见,指导和管理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组织实施、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市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整体宣传和营销;强化与境内外投资促进等机构联系和合作。负责全市境外投资贸易促进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承担市属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资总部及功能性机构的引进和认定;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十二)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备案、报批全市企业赴境外投资设立企业(非金融类)和机构并实施监督与管理;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审批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负责全市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全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等工作。(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贸易工作;强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十四)负责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开发区改革创新;负责监测、分析及综合评价工作。(十五)承担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协调全市综合保税区规划编制、申报发展及任务推进;组织海关特殊监管区申报;研究探索自贸区及各项先行先试政策。(十六)负责编制口岸发展规划和制订政策;负责口岸开放、关闭的审核、申报及日常监管;协调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区域合作、功能提升、口岸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口岸发展;负责口岸特种物资运输协调及口岸文明共建。(十七)负责商务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市委委托管理的中央在宁企业单位党的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管理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督促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在商务系统的落实。(十八)受市政府委托,指导、管理市贸促会的工作。(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