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无共同财产无子女,起诉离婚,起诉方会被要求赔偿吗

2020-06-10 社会 86阅读
1、离婚案件中,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情形,是不可能判赔偿金的。
2、《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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