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要收回合同原件和收据对吗

2020-06-24 社会 47阅读

是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都会喊你提供原件的,而且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本来就有准备你来办理登记时提供原件的份。缴税发票一般也是一式三联,其中专门有一联是登记联,也是用来给你办证用的。

扩展资料: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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