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是根据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计入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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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1)企业销售人员的工资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其工资按提取额计算;
(2)企业职工年终结算的奖金;
(3)企业发给职工的保健津贴(除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外);
(4)学校发给本校教师的超课时讲课费,教师节发放的现金;
(5)单位一次性或按月发放给职工的旅游费、商业保险费、午餐补贴、过节费、劳务费、通讯费等;
(6)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
(7)以下属单位的名义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8)以工会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除现行制度规定不应计入工资的劳保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项目外);
(9)由职工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和按月发放的补贴;
(10)单位在不减轻对职工个人应负的责任之外为职工购买的人身保险(最终受益者是职工个人),单位为个人购买的国库券、债券等;
(11)证券公司的“襄理”工资(即证券公司以股票交易的手续费形式支付给受理委托交易的员工的工资);
(12)由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费用,如电话费、服装费等;
(13)职工未按有关规定休假,单位支付给职工的补贴;
(14)实行企业年薪制的经营者年终兑现的工资或奖金;
不含类别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布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等以及支付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如工作服、手套、胶鞋等劳保用品,清凉饮料等);
5、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产补助费等;
7、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8、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