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建投公租房平安小区住了5年后能不能买

2022-08-14 时事 375阅读
2014年12月25日出台了政策,《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所规定,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含)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可申请购买其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购买有限产权5年后(从有限产权《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计算),可购买完全产权。
  记者获悉,市中心城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出售管理,适合该《暂行办法》。公共租赁住房出售遵循“先租后售、自愿购买”的原则,承租家庭可以先购买有限产权,购买有限产权5年后(从有限产权《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计算),可购买完全产权。
  具有赣州市户籍(包括各县(市、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且租住期间未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可申请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
  另外,赣州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安置对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摇号配租后可直接申请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满5年,申请时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未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家庭,可申请购买其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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