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企业按规定要缴增值税。
国税发[1999]40号关于向拍卖企业征收增值税的规定需要严格执行,经过多方努力和协商,提出从7月1日开始向拍卖企业征收增值税。有税务部门的相关官员曾表示,向拍卖公司征收增值税主要依据三个文件:
一是国税发[1999]40号文件;
二是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三是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供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税务部门官员认为,拍卖交易行为与代销相似,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代销货物属于增值税纳税对象之一,因此向拍卖企业征收增值税是有法可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