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需要家庭成员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低保申请申办材料规定如下: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5、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6、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7、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扩展资料
低保的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低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