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人介绍信(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需要办理ETC的车辆。
注意单位车业务仅支持办理7(含)座以内的小型客车(营运/非营运),暂不支持货车办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OBU寄送方式(填写到《ETC缴费业务委托代扣服务申请书》中),可选择邮寄至单位,由单位指定经办人负责接收设备。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ETC系统根据用户实际通行记录在对应账户中扣除通行费。ETC技术以IC卡作为数据载体,通过无线数据交换方式实现收费计算机与IC卡的远程数据存取功能。
2、使用ETC的车辆可以在ETC车道上实现不停车快速通行,在高速公路车辆较多的情况下尤其明显。ETC车道通行能力为1000辆/小时,单车道通行能力与人工收费车道相比增加了740多辆,也就是说从ETC车道通行,至少节省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
3、ETC车辆通行ETC专用车道前须确保ETC卡正确插入OBU中。用户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应全程保证ETC卡正确插入OBU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ETC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OBU